第八节 确定估价结果
估价结果包括评估价值和相关专业意见。
评估价值的确定可分为以下3个步骤:①对测算结果进行校核;②得出一个综合测算结果;③确定最终的评估价值。
知识点一、对测算结果进行校核
在确定评估价值之前,应对所选用的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同时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估价方法进行测算的,还应对不同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当不同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之间有较大差异时,应寻找导致较大差异的原因,并消除不合理的差异。寻找导致较大差异的原因,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①估价计算是否有误;
②估价基础数据是否正确;
③估价参数是否合理;
④估价计算公式是否恰当;
⑤不同估价方法的估价对象财产范围是否一致;
⑥不同估价方法的估价前提是否一致;
⑦选用的估价方法是否适用估价对象和估价目的;
⑧估价假设是否合理;
⑨是否遵循了应遵循的估价原则;
⑩房地产市场是否为特殊状况,如房地产价格是否存在泡沫、房地产市场是否不景气。
知识点二、得出一个综合测算结果
对于选用一种估价方法进行测算的,在确认测算结果无差错后,将其作为综合测算结果。
对于同时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估价方法进行测算的,在确认各个测算结果无差错及其之间差异的合理性后,根据估价目的及不同估价方法的适用程度、数据可靠程度、测算结果之间差异程度等情况,选用简单算术平均、加权算术平均等方法得出一个综合测算结果。
当各种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无误,但因房地产市场为特殊状况导致不同的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差异较大时,不能简单地采取平均的方法综合为一个测算结果,
知识点三、确定最终的评估价值
在得出一个测算结果的基础上,还应考虑一些不可量化的价值影响因素,同时可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对该结果进行适当的调整,或者取整,或者认定该结果,从而确定最终的评估价值。
当有调整时,应在估价报告中充分说明调整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