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维护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第一道门票收入)
7、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8、对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等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
9、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免征营业税。
10、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11、满足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12、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额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
13、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及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
14、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
15、自2013年8月1日起,对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