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本章重点内容:
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税法按解释权限划分、税法按效力分类、税收法律关系特点、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各自权利、税收实体法六个要素、税收程序法主要制度及征收程序、税法运行(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税收管辖权概念及分类、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第一节 税法概述
知识点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 税法概念
1.税收定义
征税主体---国家
征税依据---政治权利
征税目的---满足国家财政需要
征税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剩余产品,即m 税收的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2、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有权的国家机关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范围——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狭义的税法指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