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知识点一、增值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

(一)纳税义务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代理人或者购买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接受方在境内。

(三)合并纳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知识点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1.两个依据:纳税人年销售额大小、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2.划分目的: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知识点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一般规定

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其他纳税人

应税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

年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

特殊规定: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该政策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二)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b、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该政策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c、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d、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以下)

e、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万元(含以下)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规定。

知识点四、一般纳税人认定与管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

1、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注释】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例题·多选题】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年应税销售额的有( )。
a.预售销售额
b.免税销售额
c.稽查查补销售额
d.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e.税务机关代开票销售额
【答案】bcde
【解析】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2、“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具体规定

(1)一般规定

(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①除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具体规定

(1)一般规定

(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②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办法由试点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及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试点实施后,试点纳税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营改增”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具体规定

(2)例外规定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航空公司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具体规定

(3)特殊规定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①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②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5)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①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②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非企业性单位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③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例题】下列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可以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 )。

a.个体工商户
b.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c.事业单位
d.销售增值税免税产品的企业
e.行政单位

【答案】bce

【解析】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程序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以下称认定机关)。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程序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补充】申报期是指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

(1)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3)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纳税人符合可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逾期未报送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②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③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④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是否实地查验以及实地查验的范围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4)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时限是申报期结束后( )日内。
a.15   

b.20    

c.30   

d.40
【答案】d
【解析】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规定,新开业纳税人在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除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还应提交的材料有( )。
a.营业执照副本

b.税务登记证副本
c.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d.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e.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答案】bcde
【解析】本题考查新开业纳税人提交材料内容。

(三)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

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当月起),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

发票。新开业纳税人是指自税务登记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

项目

内容

范围: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1)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
(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①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②骗取出口退税的;③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项目

内容

期限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进项税额的抵扣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0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项目

内容

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处理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辅导期纳税人按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项目

内容

“应交税费”科目

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辅导期结束与重新开始

 

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发现辅导期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按照本规定重新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每次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不超过( )份。
a.15  

b.20  

c.25   

d.30
【答案】c
【解析】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