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计税问题
1、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可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
雇佣单位应扣缴税额=(月收入-减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派遣单位应扣缴税额=月收入×税率-速算扣除数
【总结】个人不管从几处获得工资、薪金所得,但是每个月只能减一次扣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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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单选题】我国公民陆某是境内a公司工程师,2014年3月,a公司派陆某到境内b公司协助完成一项重要工程,在b公司工作期间,a公司继续向陆某支付基本工资5000元,由b公司向陆某支付补助6000元。请问a公司、b公司3月份在向陆某支付工资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别为()元。
a.475.00 125.00 b.445.00 145.00
c.825.00 625.00 d.1425.00 750.00
答案:b
解析:在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每个月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税时,只有雇佣单位b公司能扣除费用。
a公司3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0×20%-555=445(元)
b公司3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 000-3 500)×10%-105=1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