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大纲要求:

一、行政强制概述

(一)熟悉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种类

(二)掌握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强制的设定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查封、扣押

(三)掌握冻结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三)了解代履行

(四)熟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一)熟悉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二)熟悉金融机构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三)了解人民法院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行政强制概述

大纲要求:

(一)熟悉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种类

(二)掌握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强制的设定

重点: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区别

       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

       行政强制适当原则

       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

难点:行政强制的设定

知识点一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种类(熟悉)

(一)行政强制的概念:

是依法对当事人的人身、财产暂时予以限制、控制,或强制履行行政决定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强制包括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大类。(区分)

(1)行政强制措施

主体:行政机关

目的: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

性质:暂时性限制。

(2)行政强制执行,

主体: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

目的: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依法强制履行。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如《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的交通管制、《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强制进入场所、《无线电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通信管制,等等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强制戒毒、强制收购、强制教育等)

 

 

【例题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对于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表述错误的是( ) 。

a. 行政处罚为其违法行为人设定新的义务,而行政强制则没有

b. 行政处罚在于对违反行为的惩罚,行政强制执行则是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

c. 行政处罚一般是一次性的,行政强制可以是多次性的

d. 行政处罚无法实施,就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参考答案】acd

知识点二: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掌握)

()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

1.依法设定行政强制

 法律依据: 

(1)有权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2)特殊:

《立法法》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只能由法律设定。

《商业银行法》规定扣留(冻结)邮政汇款只能由法律设定。

(3)法律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2.依法实施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的权限、范围和条件主要由单行法律、法规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主要由《行政强制法》规定。

【例题 单选题】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参考答案】d

()行政强制适当原则

 适当原则也称为合理性原则,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合理,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1.设定行政强制——应当适当

2.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适当

(1)情节轻微的,能不实施就不实施。

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涉案财物数量较少,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

中止执行满3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当事人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时,应当优先使用非强制手段

(2)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价值——应当适当。

涉案可扣,无关不扣生活必需不扣超出不冻结  

(3) 所选择的强制手段——应当适当。

应当选择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符合比例原则

()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体现

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作出执行决定前,应事先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

经催告,当事人履行的,不再实施强制执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

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的具体要求有:

(1)不得使用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2)不得收取保管费;

(3)收支两条线;

(4)合理确定代履行费用。

()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原则

  程序正当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要求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法律救济权。

1.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行政赔偿的权利

法律救济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诉讼三种。

3申请司法赔偿的权利

由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知识点三行政强制的设定(掌握)

行政强制措施依法设定

1.法律

2.法规可以设定的条件

①法律条件:尚未制定法律

②职权条件: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

③除外条件: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定以外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条件

①法律条件: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

②职权条件: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

③范围条件: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4.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注意: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5.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