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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评价师安全理论知识辅导讲义(4)

发表时间:2016/7/21 16:14: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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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及辨识标准

A.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将“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B.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及方法

? 辨识标准: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此标准自2001 年4 月1 日实施。

C.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范围

?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类型如下:①储罐区(储罐);②库区(库);③生产场所;④压力管道;⑤锅炉;⑥压力容器;⑦煤矿(井工开采);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⑨尾矿库。

2.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与监控

A.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风险评价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内容。目前,可应用的风险评价方法有数十种,如事故树分析、危险指数法等。

? 评价单元的划分

重大危险源评价以危险单元作为评价对象。

一般把装置的一个独立部分称为单元,并以此来划分单元。每个单元都有一定的功能特点,如原料供应区、反应区、产品蒸馏区、吸收或洗涤区、成品或半成品储存区、运输装卸区、催化剂处理区、副产品处理区、废液处理区、配管桥区等。在一个共同厂房内的装置可以划分为一个单元;在一个共同堤坝内的全部储罐也可划分为一个单元;散设地上的管道不作为独立的单元处理,但配管桥区例外。

B.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信息网络,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宏观监控与管理,最终建立和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和监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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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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