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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报关员资格考试复习讲义第六章(十一)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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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征免性质 [教材335页(重点栏目!)] 

 ⑴含义:见教材,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⑵填报要求: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仅填代码也正确,所以带*号的要背下来.(教材304页的特殊情况下的填报要求自己看看.不会出现在报关单填制与找错中,最多在综合实务中考.)

⑶信息的确定与查找:(对照上面的2个逻辑关系表格学习判断征免性质)①根据所确定的贸易方式结合上面的2个表格确定征免性质.②无论进出口,备案文件是C字头的“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0615,对应“征免性质”为进料加工503。 备案文件是B字头的“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0214,对应“征免性质”为来料加工502。③如果资料所给备案文件是Z字头的《征免税证明》的编号,则需进一步根据对进口货物的描述判断是否是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要根据征免税证明中的征免性质判断或者根据“投资总额内”字样及经营单位编码判断)。须注意,确定了贸易方式是合资合作设备的情况下要根据经营单位编码的第6位确定征免性质。如果不是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物品或者非三资企业进口则贸易方式应该为一般贸易。 ④出口货物不使用手册的情况下,贸易方式多为一般贸易。再根据经营单位编码确定是否是三资企业使用国产料件生产的产品出口。此情况下不同类型的三资企业填报的征免性质不同。

如果: 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2:征免性质填“中外合作”;          

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3:征免性质填“中外合资”;         

  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4:征免性质填“外资企业”;         

虽然三资企业一般贸易下出口产品并不享受特殊的减免税待遇,但国家为统计的需要要求这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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