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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单管理模式

发表时间:2010/7/15 17:04: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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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标题:舱单管理模式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请教您一个问题,我司最近有一票货将要从韩国进口,此票货是两个合同的,但是是同一个发货人,同一个收货人,到时会同时运输至天津,所以只会有一份提单,由于此票货是属于不同的进料加工备案号的,所以我司将会分开按两份报关单申报,办理进口手续,在此我想请问,在天津新港办理进口手续能否两份报关单使用同一个提单号?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依您所述,只要两票重量、件数之和与提单实际的重量、件数相符即可。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建议您联系新港海关接单处进口二科咨询(办公电话:65307051、65307022),以其答复为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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