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9年上半年丢失证书补发领取通知

发表日期:2009-4-8日 13:28:26 【中大网校:考试全知道

2009年3月15日前,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丢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手续的考生,请您于2009年5月11日、12日(8:30--16:30),持以下证件办理新证书领取事宜:
1、 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
2、 资格考试登记表(入档表)原件。
注:会计、经济、卫生等专业无资格考试登记表的人员,须携带符合当年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及职称证书。

通过本站网上书店订购书籍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四月八日

(责任编辑:lidan)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报检员考试培训课程更多

编辑推荐

报检员考试用书更多

报检员考试指南更多

最近更新

报检员考试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