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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资料:税法构成要素

发表时间:2013/10/29 10:39: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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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已于10月19、20 日结束,预计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于2014年9月27日 综合阶段于10月18-19日开考。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大网校编辑特地汇总了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资料,以备迎接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11个要素

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各章开篇均有立法目的,可作一般了解。

2.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解决的是对谁征税的问题。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来进行分类等。

由于存在税收转嫁,纳税人和负税人有时是不一致的,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不一定最终会负担税款。比如流转税,也就是以商品营业额和非商品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前三者都存在转嫁问题,例如:消费者到餐厅消费100元,餐厅缴纳100×5%=5元的营业税,表面上看餐厅交营业税5元,餐厅是纳税人。但实质上5元的营业税是包含在100元里,消费者最终负担的,消费者是负税人

3.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质的规定)

比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不同,都是对货物征收的,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对生产和销售应税货物的增值额征收的;消费税是对应税消费品征收的。

4.税目。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不同税目往往对应着不同税率和不同的征免规定。

5.税率。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1、比例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4、超率累进税率。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应掌握各税种的税率形式,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两个所得税的具体税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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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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