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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审计考点之人力资源

发表时间:2015/12/28 14:51: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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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总体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胜任能力和必要素质并承诺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人员,以使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按照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业务,并能够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

人力资源管理的要素

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人员数量是否足够、人员素质是否达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标准。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从以下七个方面强化人事管理:

1.招聘;

2.业绩评价;

3.人员素质和胜任能力;

4.职业发展;

5.晋升;

6.薪酬;

7.人员需求预测。

招聘

1.确定雇用目标和方案

人事管理部门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评价总体人员需求,并根据现有人员的数量及层次结构、现有客户数、业务量、业务结构、预期业务增长率、人员流动率和晋升变化等因素,确定雇用目标和方案。

2.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招聘活动

(1)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招聘活动,招聘过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如果工作人员和被招聘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工作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2)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负责招聘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熟悉招聘政策和程序,了解各层次的人员需求,掌握评价胜任能力和道德品行等标准,以便将合格人员招聘进入会计师事务所。

(3)雇用有经验或高级人员时进行背景检查、询问是否存在未决的法律问题等。

人员素质、胜任能力和职业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确保人员持续保持必要的素质和胜任能力的途径:

1.职业教育;

2.持续职业发展,包括培训;

3.工作经验;

4.由经验更丰富的员工提供辅导;

5.针对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进行的独立性教育。

业绩评价、工薪和晋升

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程序,对发展和保持胜任能力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给予应有的肯定和奖励。

2.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程序应当强调:

(1)使员工知悉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的期望和对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

(2)向员工提供业绩、晋升和职业发展方面的评价和辅导;

(3)帮助员工了解提高业务质量及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晋升更高职位的主要途径,而不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可能受到惩戒。

项目组的委派

1.项目合伙人的委派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合伙人,并明确下列要求:

(1)将项目合伙人的身份和作用告知客户管理层和治理层的关键成员;

(2)项目合伙人具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适当的胜任能力、必要素质和权限;

(3)清楚界定项目合伙人的职责,并告知该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委派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派具有必要素质、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委派项目组成员时应考虑下列事项:

(1)业务类型、规模、重要程度、复杂性和风险;

(2)需要具备的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

(3)对人员的需求,以及在需要时能否获得具备相应素质的人员;

(4)拟执行工作的时间;

(5)人员的连续性和轮换要求;

(6)在职培训的机会;

(7)需要考虑独立性和客观性的情形。

3.委派时考虑员工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程序,评价员工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委派项目组以及确定所需的监督层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员工是否具有下列方面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1)通过适当的培训和参与业务,获得执行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业务的知识和实务经验;

(2)对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掌握程度;

(3)具有的技术知识和专长,包括相关的信息技术知识;

(4)对客户所处的行业的了解;

(5)具有的职业判断能力;

(6)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了解。

4.复杂或规模大、风险高的项目的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委派

(1)对于复杂或规模大、风险高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人员安排上保证这些项目有足够的人员;

(2)对于高风险的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规定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审计人员担任第二项目合伙人或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加强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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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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