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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精选讲义第八章(2)

发表时间:2012/7/24 14:24: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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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二节所有权制度精选讲义,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一、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及特征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法律特征表现在:

1.所有权具有完整性。

所有权是完整的物权。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于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而其他物权只是具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但所有权人享有上述四个方面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所有人必须实际行使各项权能,他可以将四项权能中的一项或数项权能分离出去由他人享有并行使,从而更好地实现其意志和利益。

2.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

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作为特定权利主体的所有权人,他对权利的行使不需要任何其他人的协助,通过自己的行为,即可直接实现对其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所有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所有人之外的任何不特定的民事主体都负有不作为的义务,都属于义务主体。

3.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所有权可以依法排斥他人的非法干涉,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加以妨碍或者侵害。而且所有权实行一物一权。任何财产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不能形成双重所有权,这也是所有权排他性的体现。

4.所有权具有存续上的永久性。

所有权因标的物的存在而永久存在,不预定其存续期间。

(二)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包括四项权能,即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1.占有权

占有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对于某项财产的实际控制权。与占有强调事实管领不同,占有权是基于合法占有产生的权利。

2.使用权

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物的性能对物进行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使用权是民事主体对于财产进行合法利用的权利。

3.收益权

收益权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的权利。收益包括孳息和利润。

4.处分权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按照财产处置方式的不同,可把处分区分为事实上的处分与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在生产或生活中直接消耗财产,其法律结果实质上是消灭了原财产的所有权,如消费粮食,用掉燃料等。法律上的处分,是指在不改变物本身的情况下,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或者其他法律事实处置财产权利,其法律后果实质上是转移原财产的所有权或处置了所有权的某项权能。如出卖房屋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所有权权能。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这四项权能集于一身统一行使,也可以将这四项权能中的若干权能交白他人行使。在社会生活中,财产所有人正是通过这四项权能与自己不断分离和回复的方式,来实现生产和生活的特定目的。

(三)征收与征用

法人、其他组织及公民所有的财产不可侵犯。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只有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才能依法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或者征用。《物权法》对征收、征用作了具体规定。

1.征收

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者集体所有的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行为。《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2.征用

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者集体所有的财产的使用权的行为。《物权法》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征收与征用的主体都是国家,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均是强制性的。但是两者之间仍存在区别:(1)法律效果不同。征收是财产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征用是所有权没有变化,但是所有权人暂时丧失物的使用权。征用的结果,如果标的物没有灭失,仍需要返还给权利人。征收不存在返还的问题。(2)适用对象不同。征收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不包括动产;征用则不动产和动产均有适用。(3)适用条件不同。征收和征用虽都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是征用还要求必须是为了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

无论征收还是征用,除了适用于所有权外,还可以适用于用益物权,甚至是担保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等权利。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精选讲义第六章汇总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精选讲义第五章汇总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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