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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资产评估师考点辅导:资产评估的概念

发表时间:2018/3/21 14:36: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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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资产评估概述

第一节资产评估的基本概念

―、资产评估的概念

(一)资产评估

产品交换过裎中的价值判断是经济学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而资产评估属于 价值判断的范畴。所谓资产评估就是使用经济学理论、方法对资产的价值进行定量 的估计和判断。

资产进行市场交易时,所有的市场参与者大都会依据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信 息,对交易对象进行价值判断,从而确定交易价格,在此过程中可能会自觉地或不 自觉地运用资产评估的理论、方法从事相关价值判断。

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对专业资产评估服务的需求。资产评估作为 一种执业行为,其专业水准和职业公信力会对委托人等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和市场秩 序的维护产生较大影响。因此,立法部门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管理机构通过 立法、制定准则等方式,对资产评估的主体、行为和责任等加以规范。

2016年7月2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法所规 范的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的执业行为。

资产评估法从资产评估执业角度,对资产评估的概念界定如下: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 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该概念除了规定资产评估是一种价值评定、估算行为外,还强调了资产评估的 主体、对象、法律特点和服务成果。具体包括:

1.资产评估的主体。资产评估法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是资产 评估的主体,其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包括资产评估师和其他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经 验的评估从业人员;资产评估法不仅从概念上对资产评估进行界定,还对机构设 立、人员从业、业务承办和资产评估报告签署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

法定资产评估业务至少应当指定两名资产评估师承办,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上签 名;其他资产评估业务至少应当指定两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承办,并在资产评估报 告上签名;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加入评估机构。资产评估 机构应满足规定的设立条件,并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 管理部门备案。

2^资产评估的客体。资产评估的客体是指资产评估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动 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

3^资产评估服务的法律关系。作为二种专业服务,资产评估是根据委托人的 要求进行的,属于受托民事行为。因此,资产评估法规定委托人应当与评估机构订 立委托合同。资产评估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进行。

4^资产评估服务的内容及成果。资产评估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的专业服务,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是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成果。

资产评估法对资产评估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评估机构及相关评估专业 人员应对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二)资产

资产是资产评估的客体,即资产评估的对象。

在资产评估中,资产是指特定权利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能够给特定权利主体 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

对此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

1.资产是能够为特定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

经济资源既可以是实体,也可体现为无形的权利。具有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的潜在能力是特定主体愿意拥有或控制这种资源的主要动因。这种利益可以表现为 两个方面:一是资产本身给特定主体带来的利益,二是通过所有权或控制权的变动 给特定主体带来的利益。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其能够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资 产评估专业人员只是通过适当的方法量化这种能力,反映资产的价值。

1资产必须是特定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

对资产的拥有或控制主要体现在对资产产权的界定和保护上。依法取得拥有或 控制资产的权利是特定主体能够拥有或支配相关资产的前提条件。

资产的产权是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权利束,并且具有可分解性,通常包括对资 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这些权利的类型及组合构成了资产的具体 产权状态。资产的权利状态不同,为权利人带来的经济利益通常会存在差异,所对 应的资产价值也不同。资产的所有权价值一般会高于使用权的价值。即使是同样的 资产载体,可能会因为所赋予的权利并不相同,表现出不同的经济价值。这也是资 产评估中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关注被评估资产的权利状况,重视权利状况对资产 评估约束和影响的原因。

资产评估中的资产不应仅以所有权作为界定依据。企业只有控制权而无所有权 的资产,如特许经营权、采矿权等,由于能够为企业带来持续的经济利益,也应作 为企业的资产加以确认。资产评估中的资产边界应当以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为依据。

对资产所有权或控制权的确立使特定主体对资产的相关权利具有了排他性,其 他主体要取得相关权利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3^资产的价值应当能以货币计量‘

能够给特定主体带来可量化的效用或利益的资产才是资产评估中所涉及的资 产。资产的可计性是以其能带来的未来利益为基础的,表现为特定主体继续使用或 让渡所有(控制〉权所能产生的经济收益能力(主要为形成净现金流人的能力 资产的价值应当能够运用货币计量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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