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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精华知识:要约的失效

发表时间:2018/1/27 17:36: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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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精华知识:要约的失效

知识点:要约的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提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非实质性变更一般视为承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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