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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真题及答案

发表时间:2012/10/18 16:56: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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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历年真题由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编辑整理!

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行政法理论关于行政职权的划分,( )权属于行政决定权。

A、行政优先

B、行政许可

C、行政优益

D、行政立法

答案:B

2、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 )。

A、相同情况必须相同对待

B、行政机关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决定时,必须听取相关人的意见

C、行政行为必须符合的目的

D、行政行为必须符合立法动机

答案;B

解析: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3、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有权制定规章的是( )

A、国务院法制办

B、省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司法部

答案;D

解析: 注意是同时具有行政主体,有权制定规章两个条件,但行政主体一个条件就可以排除ABC,省人大常委是立法机关,而最高法院是司法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属于国务院的办事机构,不属于行政主体。

4、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  )规定。

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大常委会  

D、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

答案:C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 第二款: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5、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有权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件应当是( )

A、国务院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国务部部门规章

D、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答案:A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6、关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正确的说法是(  )。

A、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行政复议是所有行政诉讼的法定必须程序

C、凡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相对人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D、相对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仍可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

解析:

注意A的错误在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要大于行政诉讼,所以并不是只要能够复议就一定能够进行行政诉讼。 B的错误在于行政复议前置程序也并不适用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D项明显错误。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甲县国税局根据查明某私营企业有少缴税款的情况,遂于2003年8月5日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责令该企业10日内缴纳税款36 000元,滞纳金1800元。该企业不服,事隔3个多月后向上一级国税局乙市国税局申请复议。乙市国税局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次日,该企业以甲县国税局为被告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国税局的处理决定。对此案,甲县人民法院应(  )。

A、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B、以未经行政复议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C、受理

D、通知碑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判决不予受理

答案:B

解析;纳税争议属于复议前置,必须要先经过复议后,才能够进行诉讼.

8、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就被告在一审判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正确的说法是( )

A、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判决确认其违法

B、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C、这种改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裁定批准

D、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A

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五十条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

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9、根据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机关在定条件下可以采取( )的措施。

A、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

B、拒绝接受国家机关监督

C、无需考虑负面损害大小

D、排斥法律控制

答案:A

解析:行政应急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合理性原则的重要补充,即在“必要”情况下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了迅速处理突发事件并减少损失,政府可以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包括采取必要的对个别人正常权利和利益带来某些限制和影响的措施来应对瘟疫、灾害、事故等紧急情况

10、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甲县国税局处以45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于2003年8月4日依法向乙市国税局(位于该市丙区)申请复议,乙市国税局于9月18日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该公司仍不服,分别向丙区人民法院和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丙区人民法院于9月23日收到起诉状,甲县人民法院于9月26日收到起诉状。本案中( )。

A、甲县国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法院管辖

B、乙市国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法院管辖

C、甲县国税局是被告,由甲县人民法法院管辖

D、乙县国税局是被告,由甲县人民法法院管辖

答案:A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上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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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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