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类 >> 税务师 >> 模拟试题 >> 正文

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试题(十三)

发表时间:2019/6/5 13:54: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导航

一、单项选择题

1、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2、唐某因身体原因将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顾某管理,并授权顾某在2万元以内的开支和2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顾某在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是( )。

A、未经唐某同意与飞翔公司签订交易额为50万元的合同

B、未经唐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0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C、未经唐某同意向某广告公司支付广告费10万元

D、经唐某同意将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

3、关于特殊普通合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以先进科技,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

B、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D、在法律对特殊普通合伙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也可能承担有限责任

4、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 ),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 )。

A、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

B、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5、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B、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领取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C、对合伙企业不能当场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D、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7、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是( )。①缴纳所欠税款;②清偿债务;③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

A、①②③

B、①③②

C、③①②

D、②①③

8、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9、包某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包某向康某借款,欲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康某来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合伙协议中没有关于合伙人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包某出质行为的效力为( )。

A、效力待定

B、无效

C、有效

D、可撤销

编辑推荐:

2019税务师报名时间为4月22日至6月21日

税务师考试出题思路详解 把握高频考点

(责任编辑:)

4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