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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税务知识违约金

发表时间:2017/9/18 11:16:1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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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行为,依据违约时点不同总体上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实际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纳税人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遇到因违约而收付违约金的情形。笔者提醒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依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点不同,违约金的涉税处理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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