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重点辅导

发表时间:2018/7/10 17:17: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消费税

一、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

1.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

2.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3.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4.征收机关、征收环节和计征方式。

5.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二、税目

14个税目注意:

1.不属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

2.交消费税的要了解纳税环节

三、消费税税率

1.卷烟适用税率:消费税税率调整

四、适用税率的特别规定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2.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3.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每标准箱150元计征定额税:

①白包卷烟;

②手工卷烟;

③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五、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卷烟和粮食白酒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换生产资产或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编辑推荐:

2018年全国税务师考试各科目考试大纲

税务师考试出题思路详解 把握高频考点

(责任编辑:hbz)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