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扣减增值税规定

发表时间:2017/12/15 9:54: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知识点:扣减增值税规定

1.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2.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社保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优惠政策:对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税务师考试准题库做题听课更方便

编辑推荐:

2018年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 免费试听

(责任编辑:lqh)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