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章节知识点:财产清查概述

发表时间:2016/6/24 11:31:4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第九章:财产清查

第一节:财产清查概述

【财产清查的概念与意义】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清查制度,加强管理,以保证财产物资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财产清查的意义主要有:

(一)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二)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三)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产清查的种类】

(一)按照清查范围分类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

全面清查的特点是清查内容多、范围广、工作量大,不可能经常进行。

财产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

(1)年终决算之前;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

(3)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

(4)企业股份制改制前;

(5)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

(6)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只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

局部清查的特点是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涉及的人员较少,但专业性较强。

局部清查的清查对象主要是流动性较强的财产,一般包括:

(1)库存现金。应由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做到日清月结;

(2)银行存款。应由出纳员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

(3)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除年度清查外,每月应有计划地重点抽查,对于贵重的财产物资,应每月清查盘点一次;

(4)债权、债务。应在年度内至少同对方核对一至两次。

(二)按照清查的时间分类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季末、月末进行。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前不规定清查日期,而是根据特殊需要临时进行的盘点和核对。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应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不定期清查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

(1)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在财产物资或现金的保管人员发生变动时,对其经管的财产进行清查;

(2)上级或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对本单位会计或业务进行审查时;

(3)单位发生撤销、合并、重组等事项时;

(4)发生自然灾害或贪污盗窃、营私舞弊等事件时。

(三)按照清查的执行系统分类

1.内部清查

内部清查是指由本单位内部自行组织清查工作小组所进行的财产清查工作。大多数财产清查都是内部清查。

2.外部清查

外部清查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司法部门、注册会计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情况需要对本单位所进行的财产清查。一般来讲,进行外部清查时应有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财产清查既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又是财产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企业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一般包括以下程序: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做好必要的清查前准备工作;

(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

(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编辑推荐:

【题库】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 手机题库免费下载

【课程】2016年会计从业考试精讲直播课 |零基础学员通关

【关注】2016年会计从业报名专题 | 会计从业考试培训班

(责任编辑:xy)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