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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理论与方法多选题专练4

发表时间:2017/5/27 14:50: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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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时,如果发生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形,则().

A.当事人有约定的,债权人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B.没有约定时,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C.没有约定时,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D.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E.没有约定时,债权人只能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而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下列选项中可以设定抵押的有().

A.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B.学校教学楼

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D.应收账款

E.土地所有权

8.担保权人到期不能够实现债权的,有权采取()救济方式.

A.对担保物进行折价

B.拍卖担保物

C.变卖担保物

D.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担保物

E.直接将担保物归为己有

9.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合同有().

A.船舶租赁合同

B.仓储合同

C.运输合同

D.行纪合同

E.买卖合同

10.针对抵押人非法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抵押权人享有()权利进行救济.

A.限制权

B.追及权

C.对抵押物不法妨害的排除权

D.处分权

E.转让权

【答案】

6、ABC

【解析】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7、AC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BE两项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D项属于权利质权的标的.

8、ABCD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直接将担保物归为己有"属于流押条款,法律上禁止该条款的出现.

9、ABCD

【解析】《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第四百二十二条分别规定了运输合同、行纪合同的留置权.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仓储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但是《合同法》第三百九卜五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仓储合同仍可以适用留置权.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10、ABC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与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由此可知,抵押权人对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有限制权、追及权、对抵押物不法妨害的排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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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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