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法律知识》精选复习

发表时间:2018/2/4 17:38: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个体工商产及其财产责任

《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因此,我国法律上的个体工商户,指公民个人或者家庭依法经核准登记,以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为资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

依照我国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对其所苜的合法财产享有所有权;在法律法规和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经过批准可以起字号、刻图章,在银行开立账户和存贷款项。此外,还享有依据法律和合同而得以享有的汉利,如物资供应权、场地使用权、商标权以及法律规定的税收咸免权等。

《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在确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上,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1)就责任性质而言,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即责任财产的范围不以投入使用的财产为限,而应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2)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用家庭财产投资经营的,或其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有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也应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4)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果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的,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例题:下列关于个体工商产及其财产责任,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B.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C.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D.就责任性质而言,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责任是一种有限责任

E.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果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的,不能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答案: DE

解析:就责任性质而言,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果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的,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更多关注: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零基础通关培训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