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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企业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模拟题3

发表时间:2017/5/21 15:23: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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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12.甲有一块手表,委托乙保管,乙将手表卖给丙,丙又赠与女友丁,丁戴上3天后在街头被戊抢走,戊后又遗失于街头,为庚拾得。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的是( )。

A.甲

B.丙

C.丁

D.庚

13.王某在吃饭时丢失手表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做生日礼物。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手表被偷走,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郑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

A.王某

B.孙某

C.林某

D.郑某

14.一个或者几个共有人未经占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或者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处分行为应当作为( )处理。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C.可撤销民事行为

D.有效民事行为

15.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的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的同意

B.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乙或丙两者中的—个同意

C.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D.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属于无权处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有( )。

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

B.果树上已经成熟的果实

C.动物腹中的幼仔

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物权设定生效时间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甲卖给乙两间房屋,乙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B.甲以自己的两间房屋为抵押物向乙借款,乙自该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时起取得该抵押权

C.甲继承其父母作为遗产的两问房屋,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甲自建两间房,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3.甲继承了一套房屋,甲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甲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4.甲继承了一套房屋,甲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甲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5.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乙要求甲支付违约金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给乙造成的损失,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6.关于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危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妨碍人一定是具有过错

B.对尚未发生但又确有可能发生的妨害,权利人也有权请求排除

C.排除妨碍的费用由侵害人负担

D.妨碍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7.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的法律特征的有( )。

A.完整性

B.相对权

C.排他性

D.存续上的永久性

8.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卖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

C.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9.甲、乙、丙三人各出资3万元,购买一辆汽车跑出租,由丙驾驶,收入各按1/3比例分配。丙开出租车不尽心,一次酒后驾车撞伤路人丁。甲、乙一气之下将车出租给戊。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路人丁只能请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路人丁可以请求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C.甲、乙将车出租给戊应当征得丙的同意

D.甲、乙将车出租给戊无需征得丙的同意

10.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4层)的1~4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1层住户甲对3~4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4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11.关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管理的权利

B.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但不能自行管理建筑物的附属设施

C.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D.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1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大会拟表决通过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有( )。

A.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B.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机构

C.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D.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13.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甲、乙于4月1日签订了合同,并于4月10日进行了登记。两年后,乙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对乙的土地享有的地役权自4月1日设立

B.甲对乙的土地享有的地役权自4月10日设立

C.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应每年向丙支付4000元

D.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14.甲、乙分别取得在同一街区相邻的两块建设用地,并各盖了10层办公楼,乙临街,甲在其后,甲的后院有一个小出口。但甲为了车队出入更方便,遂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西侧宽5米、长150米的土地上建造房屋,专留给甲的车队通行,期限20年,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10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并办理了地役权登记。2年后,甲将办公楼卖给了丙、丁各4.6层,乙将办公楼卖给了戊、寅两家单位各4.6层,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丙可以向戊主张通行的权利

B.丙可以向寅主张通行的权利

C.丁不可以向戊主张通行的权利

D.丁不可以向寅主张通行的权利

1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应当按相邻关系处理的有(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流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

要求:根据我国《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关于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尽管乙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但不影响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

D.由于乙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此,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

(2)如果房屋未被焚毁,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无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B.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C.乙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乙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下列关于房屋意外焚毁风险的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不应承担房屋意外焚毁的风险

B.丙应该承担房屋意外焚毁的风险

C.甲不应承担房屋意外焚毁的风险

D.甲应该承担房屋意外焚毁的风险

(4)下列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B.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C.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C

解析: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2.B

解析:选项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3.A

解析: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4.C

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题中,尽管尚未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但该房屋买卖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生效了。

5.B

解析:①中州公司取得该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审批手续,属于合法建造房屋,但其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不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原因。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6.A

解析: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A属于物权变动的特殊情况,不进行登记的,该物权变动也生效。

7.B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房屋买卖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8.D

解析:占有改定,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而受让人则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9.C

解析:任何财产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不能形成双重所有权,所以C选项错误。

10.A

解析:①乙属于无权占有,不享有所有权。②动产物权自交付时转移,丙尚未取得所有权。

11.D

解析:善意取得的基本要件是善意、有偿、依法登记或者交付,D选项中的第三人接受赠与,没有付出合理对价,不构成善意取得。

12.C

解析:①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原权利人甲丧失了对该手表的所有权。②丁基于赠与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⑧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拾得人庚应当将手表返还权利人。

13.C

解析:①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王某已经丧失了所有权;②拾得遗失物、赃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郑某不能取得所有权。

14.B

解析:一个或者几个共有人未经占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或者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处分行为应当作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15.C

解析: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AD

解析: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尚未分离的,不属于原物的孳息。

2.CD

解析:①房屋买卖的所有权、房屋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②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事后处分时仍要登记。

3.ACD

解析: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在本题中,甲对房屋的所有权不以登记为要件,但甲在处分该房屋时,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4.BD

解析:①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乙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而合法占有该房屋,但乙因未进行产权登记而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②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丙因进行了产权登记而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5.CD

解析:①甲乙之间、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均属于债权合同,根据债的平等性原理,其效力并无时间先后之分。②丙依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甲收回房屋,但由于甲的违约行为,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

6.BCD

解析:权利人在请求排除妨碍时,妨碍人是否具有过错,不影响权利人提出请求,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

7.ACD

解析: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所以B选项错误。

8.ABC

解析:①甲属于无权处分,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②甲属于无权代理,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③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直接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无需经乙的追认。

9.BD

解析:①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0.ABD

解析:选项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11.ACD

解析: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12.CD

解析: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事项包括:①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13.AC

解析:①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4月1日)设立。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4.AB

解析:地役权存在于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全部,不能分割为各个部分或仅仅以一部分而单独存在。

15.ACD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AC

解析: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题中,尽管乙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但不影响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

(2)BC

解析: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尽管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且乙已经取得房屋的占有,但由于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乙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丙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丙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3)AD

解析:丙不应承担房屋意外焚毁的风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在本题中,由于甲没有向丙交付房屋,因此,丙不应承担房屋意外焚毁的风险。

(4)D

解析: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本题中,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丙已经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甲与丁订立买卖合同时,甲不具有处分权,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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