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5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练习题2

发表时间:2015/2/10 11:35: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无标题文档

10.未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 )。

A.没有选举权

B.停止行使选举权

C.有选举权

D.经有关机关批准后可以行使选举权

【真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公民的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转自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教育网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仍然享有选举权。本题正确答案为C.

11.根据我国宪法,国家举办学校,普及( )。

A.学前教育

B.初等义务教育

C.中等教育

D.高等教育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我国的教育制度。

《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12.根据我国《宪法》,甲省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负责。

A.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B.甲省人民政府

C.甲省人民代表大会

D.乙市人民代表大会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是由乙市任农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因此应当向其负责。本题正确答案为D.
13.在税务机关的执法过程中,只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征收税款,不需要事先取得纳税人的同意,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 )。

A.执行性

B.单方性

C.合理性

D.无偿性

【解析】

本题考查的要点是行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做的法律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第 ,单方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相对人的行政参与并没有改变行政行为的单方性。第二,强制性,行政行为的强制性是对行政行为单方性的保障转自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教育网。第三,无偿性,行政主体的权力又是一种职责或义务,其履行是无偿的,所需的经费只能由国家财政负担。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14.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公益事业的涨价,行政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B.行政机关只能应公民或组织的申请而举行听证

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适当承担听证费用

D.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行政许可的听证可以分为依职权的听证与依申请的听证两种。因此B不正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主动举行听证。如《价格法》中关二于公益事业的涨价必须举行听证的规定。因此A选项不正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听证费用。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15.2007年8月甲在某县销售伪劣产品,至9月20日全部售完。2009年9月17日甲被告发,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调查核实于次日对甲作出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 )。

A.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B.超出追诉时效

C.符合法律规定

D.违反法定程序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一般追诉时效为2年,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处罚。该追诉时效的起算点,原则上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以下两种情况,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一是“连续状态”属多个行为;二是“连续状态”是一个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本案中,甲实施的销售伪劣产品一直持续到2007年9月20日才完成,因此该追诉时效起算点应当从该日算起。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16.下列行政行为中,符合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是( )。

A.某省政府对该省矿产资源开发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B.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会计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要求报考者参加强制性考前培训并指定统一教材

C.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D.甲乙同时申请出租车运营许可,且都符合法定条件,但许可数额只剩下一个,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抽签结果作出行政许可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因此选项A正确。转自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教育网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选项B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选项D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申请工商登记应当进行实质审查,因此不应当场予以登记。选项C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17.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上,我国有关法律以( )。

A.复议前置为原则

B.自由选择为原则,复议前置为例外

C.行政诉讼最终为原则

D.行政确认先行为原则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在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程序上的衔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选择型,即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提起行政诉讼。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都是这样规定的。第二,选择兼终局型,即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由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即不得再提起诉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作了这样的规定。第三,必经型,即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通常称为复议先行或复议前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如不服复议决定,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未经复议不得起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复议终局型,即以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且行政复议决定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18.某公司被甲市乙区地税局处以45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于2009年8月4日依法向甲市地税局(位于该市丙区)申请复议。甲市地税局于9月18日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该公司仍不服,分别向丙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丙区人民法院于9月23日收到起诉状,乙区人民法院于9月26日收到起诉状。关于适格被告和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区地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B.甲市地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C.乙区地税局是被告,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D.甲市地税局是被告,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被告和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因此本案中乙区地税局应当是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只有在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该案件才能根据原告的选择确定管辖法院。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编辑推荐: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历年真题汇总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