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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章节模拟检测题10

发表时间:2016/8/26 15:50: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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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11年多项选择第52题)

1.下列行政诉讼权利中,可以由第三人享有的是( )。

A.提出管辖异议权

B.提出诉讼请求权

C.反诉权

D.上诉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第三人具有当事人的地位,从而享有与原告或被告基本相同的权利义务。其中对第三人较为重要的权利是:其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出上诉等。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双方是地位不平等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因此在行政诉讼中不存在被告人的反诉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11年多项选择第53题)

2.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提供书证应当符合的要求是( )。

A.必须提供原件

B.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C.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D.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中的书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其印章;(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11年多项选择第54题)

3.关于确定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

B.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各方,认为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D.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相关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第1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第18条规定,股份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10年多项选择第53题)

4.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诉讼区别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在于其内容是解决行政争议

B.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只能当被告,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

C.行政诉讼既可以由合议庭审判,也可以由法官独任审判

D.行政诉讼不适用简易程序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程序的特征。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审理的案件性质不同,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行政争议,即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问发生的争议。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只能当被告,既没有起诉权,也没有反诉权。在审判组织上,行政诉讼的审判组织只能是合议庭,不可以独任审判。行政诉讼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10年多项选择第54题)

5.个体户甲因违章经营,被区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甲不服,向市工商局提起复议,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甲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收入减少数万元。现甲准备向法院起诉。关于其诉讼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以作出原处罚决定的区工商局为被告

B.因复议机构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既可以区工商局为被告,也可以市工商局为被告,还可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

C.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附带请求行政赔偿

D.若甲分别提起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法院必须合并审理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因此选项A正确,B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因此C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因此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10年多项选择第55题)

6.行政诉讼中,被告和第三人均享有( )的权利。

A.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B.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C.查阅补正庭审笔录

D.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上诉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第三人的地位。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第三人具有当事人的地位,从而享有与原告或被告基本相同的权利义务。其中对于第三人较为重要的权利是:其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出上诉等。因此D正确。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因此A错误。证据保全措施,既可以由诉讼参加人主动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因此B正确。选项C作为一项程序性权利,被告人和第三人也都享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1题)

7.属于行政诉讼移送管辖条件的有( )。

A.移送案件的法院已经决定受理

B.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必须做出移送案件的裁定

D.法院在裁定移送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移送管辖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1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参照上述规定,可以知道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移送的人民法院对移送的行政案件已经受理。即诉讼程序已经启动,但案件尚未审结,仍在第一审程序中。若案件已经审结,则不会发生移送。(2)移送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行政案件确无管辖权。这是移送管辖最基本的条件。如果受案人民法院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则不得擅自移送。(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对该行政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移送管辖一般发生在同级异地人民法院之间,但也可能发生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本题中B说法说反了;D法院移送案件是自主决定的,不需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但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2题)

8.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况包括( )。

A.证人申请法院调取的

B.第三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申请法院调取的

C.涉及国家利益的事实认定的

D.涉及依职权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程序性事项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二)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1)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参照上述规定,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主体仅限原告和第三人,而不包括证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3题)

9.下列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是( )。

A.权益受到被处罚人侵犯的受害人

B.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C.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国家机关

D.行政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第三人理论,根据行政诉讼第三人相关理论。参照有关内容:(一)权利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利益处分的消极影响,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提出自己独立诉讼主张的个人、组织。依照行政法学原理,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利益处分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指行政主体通过具体行政行为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被剥夺已有的某种权利;二是行政主体通过具体行政行为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承担一定的义务。A项即属于权利关系第三人。 (二)义务关系第三人。义务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积极影响,或者参与了不利益具体行政行为,而未被列为被告或不具备被告资格,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提出自己独立诉讼主张的个人、组织。BD即属于此类。而国家机关的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27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可见选项中 ABD均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而C中国家机关的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故不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52题)

10.企业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应当审查具体的行政行为( )。

A.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

B.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无误

C.是否依据法定程序进行

D.内容是否公正合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案件审判的特点。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无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判决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做出判断,一般不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正确答案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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