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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考点练习9

发表时间:2016/7/6 14:39: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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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审定印发是规章制度制定的关键环节,为提高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企业规章制度一般应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 )。(2011年)

A.起草部门的负责人签字印发

B.由企业主管领导签字印发

C.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印发

D.提交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有关决策会议讨论通过,然后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印发

答案:D

解析:审定发布是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要使规章制度制定的全面完善、行之有效,增强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企业规章制度应按法律规定和企业内部的决策程序,提交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办公会等有关决策会议讨论通过,然后由企业负责人签署发布。故选项D正确。

2.依法设立的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成立日期为( )。(2011年)

A.公司发起人签署发起协议之日 B.主管机关批准公司成立之日

C.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之日 D.《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7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故选项D正确。

3.做好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 B )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P572(2011年)

A.公务员 B.青少年 C.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D.农民

答案:B

解析: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故选项B正确

4.规范性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特点之一,规范性的内容不包括( )。(2010)

A.形式规范 B.内容规范 C.审批规范 D.程序规范

答案:C

解析: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明显的不同于其他文件的特点,即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其中,规范性是企业规章制度最显著的特征,包括形式规范、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等三个方面。因此,正确答案为C。

5.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的罚款。(2010)

A.5000元 B.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C,1万元 D.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

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登记申请人不按规定清算的责任包括在公司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算作虚假记载或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l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选项 D正确。

6.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管理人应由( )指定。(2010)

A.人民法院

B.破产企业股东会

C.破产企业董事会

D.债权人会议

答案:A

解析: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应当指定管理人,负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理破产事务。选项A正确。

7.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以上。(2010)

A.2/5 B.3/5 C.1/3 D.2/3

答案:D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须经过半数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需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选项D正确。

8.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交付货物后60日支付货款。乙公司于2009年6月5日如期向甲公司交货。7月5日.丙公司提出甲公司破产的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此时甲公司尚未支付乙公司货款。乙公司知道后欲取回货物,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乙公司( )。(2009)

A.可以行使出卖人取回权,取回货物

B.可以行使别除权,以该批货物优先受偿

C.无权取回货物,但可要求甲公司为其债权提供担保

D.无权取回货物,但可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答案:D

解析:在本案中,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有关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之前,就已完成货物交付,但尚未收到甲公司货款,也没有取得任何担保。在此种情形下,第一,乙公司无权行使出卖人取回权,因为破产法对出卖人取回权有条件限定,即只能是“在异地买卖中,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向买受人发出;买受人在未收到货物、也未付清全部价款时,被宣告破产,出卖人才有权取回货物并解除合同”。本案中,货物已经交付,乙公司无权取回;第二,乙公司也无别除权,因为别除权是基于担保物权及特别优先权产生的,指在企业破产时,对部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以不经过破产程序而优先以担保物价值受偿的权利。乙公司没有就甲方付款义务设定担保,因此无别除权。第三,乙公司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及时申报债权,并在甲公司被正式宣告破产后,作为普通破产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基于上述分析,A(可以行使出卖人取回权,取回货物)、B(可以行使别除权,以该批货物优先受偿)都是错误的,C(无权取回货物,但可以要求甲公司为其债权提供担保)于法无据,因为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和担保都是无效的,D(无权取回货物、但可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选项D正确。

9.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 ),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2008)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答案:B

解析: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因此, 选项B正确。

10.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行为认定为( )。(2008)

A.无效

B.一般为无效,但是经管理人同意的除外

C.可由其他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D.可由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破产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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