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程序
(1)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2)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的条件不低于四级资质的条件。
(3)《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
(4)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例题】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后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程序。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参见教材P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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