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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理论与方法精讲40

发表时间:2011/11/22 11:07: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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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 有所帮助!  

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理论与方法精讲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第5讲:比较法(二)

一、内容要求

1、交易日期修正;

2、房地产状况修正;

3、求取比准价格;

4、比较法总结和运用举例。

二、考试要求

掌握交易日期修正、房地产状况修正和求取比准价格。

三、内容辅导

第六节 交易日期修正

一、交易日期修正的含义

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是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是在其成交日期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形成的。要求评估的估价对象的价格是估价时点时的价格,是在估价时点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形成的。如果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不同,房地产市场状况可能发生了变化,价格就有可能不同。因此,应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调整为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如此才能将其作为估价对象的价格。这种调整称为交易日期修正。

交易日期修正实际上是房地产市场状况修正。经过了交易日期修正后,就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变成了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二、交易日期修正的方法

在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至估价时点期间,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地产价格可能发生的变化有3种情况:(1)平稳;(2)上涨;(3)下跌。当房地产价格为平稳发展时,可不进行交易日期修正。而当房地产价格为上涨或下跌时,则必须进行交易日期修正,以使其符合估价时点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

采用百分率法进行交易日期修正的一般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其中,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以成交日期时的价格为基准来确定。假设从成交日期到估价时点时,可比实例价格涨跌的百分率为±T%(从成交日期到估价时点时,当可比实例的价格上涨的,为+T%;下跌的,为-T%),则: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1±T%)=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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