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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管理基础与法规:征地补偿费的支付和管理

发表时间:2016/5/5 15:08:2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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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的支付和管理

(一)征地补偿费的支付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土地征用批准后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

(二)征地补偿费的管理

1.土地补偿费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者对土地的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安置补助费

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

4.青苗补偿费

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对征用承包户的土地补偿

征用农业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例题.征用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业承包户的土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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