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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简介

发表时间:2013/9/15 11:25: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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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介绍 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成绩管理 合格标准 证书领取
土地估价师考试介绍
考试简介
土地评估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以不动产为评价对象的专业技术人员。
国家实行土地估价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注册登记制度。凡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有一定数量的土地估价师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经考试、审核,合格者发给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我国实行估价师资格考试与估价师执业分离制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土地估价职业的资格考试。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是取得估价师资格的唯一途径。土地估价师经过执业登记后可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自1992年到2009年,共举办了12次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全国共有3万余人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每年第三季度举行一次,统一考试大纲并统一命题。
报名时间
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约在每年的6月份左右开始,总的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后,各考区设定各自报名开通时间。全国报名时间自4月30日起中大网校土地估价师考试网将在第一时间发布考试相关新闻,敬请关注!
报考条件

根据国土资厅发〔2014〕4号得知: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报考条件不变,根据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报考条件为;
(一)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土地估价师考试详情
考试时间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于2014年03月05日15:30 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将于2014年9月13、14日举行(土地估价师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科,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
考试大纲
点击查看>>土地估价师考试大纲  2014年考试沿用2010年考试大纲
查询时间
各科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查看:2013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成绩查询信息汇总>>
成绩管理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从2006年起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单科合格成绩实行三年有效、滚动管理。
合格标准
全国历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中大网校编辑根据历年考试经验预测,2013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各科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查看2013年土地估价师合格标准最新信息>>>
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经各考区统一发放。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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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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