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公务员招考面试人选名单,经人事部确定并已在人事部网站公布。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进入复试人员于2月15日前进行复试确认。
二、参加复试人员请于面试前一天电话确认能否参加面试,并提前半小时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不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职位 | 职位代码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综合处综合文秘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 05010001 | 2月21日下午13:00时 | 上海市新东纺大酒店 |
综合处综合文秘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 05010002 | 2月21日下午13:00时 | 上海市新东纺大酒店 |
三、面试地点:上海市新东纺大酒店(地址:上海市镇宁路525号[万航渡路口])
四、报到时请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 准考证和身份证;
2. 工作证或学生证
4. 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5. 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6. 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证书)
8. 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9.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报人事部。
经审核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均不能参加复试。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人:任史良
电话:021-62485566转8011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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