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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邮政管理局2008年面试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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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公务员招考面试人选名单,经人事部确定并已在人事部网站公布。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进入复试人员于2月15日前进行复试确认。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到shanghairjc@163.com,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代码+确认参加复试”。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我们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本职位后续人选参加复试。

二、参加复试人员请于面试前一天电话确认能否参加面试,并提前半小时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不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职位 职位代码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综合处综合文秘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5010001 2月21日下午13:00时 上海市新东纺大酒店
综合处综合文秘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05010002 2月21日下午13:00时 上海市新东纺大酒店

三、面试地点:上海市新东纺大酒店(地址:上海市镇宁路525号[万航渡路口])

四、报到时请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 准考证和身份证;

2. 工作证或学生证

3.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5. 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6. 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证书)

7. 加盖学校公章的有效成绩单原件(应届生提供)。

8. 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9.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报人事部。

经审核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均不能参加复试。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人:任史良

电话:021-62485566转8011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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