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
一、参加
面试人员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的规定,我局对已通过人事部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按照录取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6年2月20日—23日。19日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
税务局人事处报到。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台什路中段)。
三、参加面试携带有关材料
(一)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
(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三)应届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毕业证书;
(五)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缺少上述证件者或实际身份与报名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于2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打电话与我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打电话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空缺人数将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者中递补;
(二)考生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471-4306613、4306614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督电话:0471-4313609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www.nmgsj.gov.cn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