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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济南市中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100人简章

发表时间:2018/7/25 11:21: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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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中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经市中区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市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熟练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

2、年龄在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市中区常住户籍(驻区高校集体户口除外),派遣期内(非师范类2015年以后毕业,师范类2017年以后毕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对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4、符合用人条件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及特殊岗位所需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5、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曾在社会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高校毕业生100人,为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基层单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英雄山路8号)主楼四楼第五会议室。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先到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www.shizhong.gov.cn )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市中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申请表》(附件);然后携带《市中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申请表》(需贴照片)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本科以上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⑥低保、特困家庭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步测试。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四、综合测试与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设岗单位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试,测试日期另行通知。

2、测试成绩按照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全面考核范围人选。入围的人员名单将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www.shizhong.gov.cn )上公布。

3、全面考核由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和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援助对象须服从岗位安置,不服从岗位安置的不予援助。

六、公益性岗位待遇

2018年援助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包括两部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社保补贴用于缴纳社会五项保险),共计每人每月3500元。援助期间社平工资调整后,援助待遇可相应适当调整。

七、援助期限

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的最长期限为三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援助期内自谋职业实现长期稳定就业。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招聘现场设社会监督员(由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媒体人员担任),对测试的过程进行监督。

九、其他

本次招聘过程中,对综合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82078405

附件下载:市中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申请表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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