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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绵阳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公告

发表时间:2018/8/3 17:08:5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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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市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考察安排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公务员考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有关事项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1.体检集合时间、地点。体检安排在2018年8月7日(星期二)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务于当日上午7:20前在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广场旗杆下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

同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用。体检费预计500元/人,由考生本人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亦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水、禁食。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

3.按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如有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二、考察有关事项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工作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816—2535468。

附件下载:《绵阳市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2018年8月2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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