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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考国务院法制办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表时间:2017/1/24 14:07:5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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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考国务院法制办公务员面试公告

依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国务院法制办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告诉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月25日前发送邮件(主题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至rsc@chinalaw.gov.cn确认加入面试,并在邮件中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1月25日前告诉我司,同时传真考生自己签字的放弃面试申明,声明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职位、放弃理由及接洽方式。不在划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载。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依照次序整理后提交我办接收资格复审(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下载),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需持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获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

3、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阅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余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障明。

5、考生按身份分离提供以下材料:

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赞成报验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差遣证)。

应届毕业生:需供给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造就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换)和学生证。

待业职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孔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导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资料请当面提交,我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然里西大街33号(地铁6号线安全里站西北口往西,赵登禹路口西一百米路北)。

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交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材料相符要求且资格复审及格,能够进入我办2017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成果的,将撤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将情形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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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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