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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4/1/24 17:42:59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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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安徽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2〕78号)和《亳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组织领导

  成立亳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设考务督导组、监督组、保卫组、题本保密组、后勤保障组、技术保障组,邀请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二、面试工作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2年6月9-10日

  (二)面试地点: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亳州师专)

  四、面试人选的确定和分组

  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按招考公告规定,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其中警察职位的面试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共982人。共分为38组,分2天进行,每天进行19组。

  五、考场设置

  面试考点分别设立面试考场、考生候考室和等分室。考场内分别设置考官席(含主考、副主考)、监督席、工作人员席(计时、计分)、考生席。考生候考室选择与考场临近而又不互相干扰的场所。面试考点设置安检门,实行封闭式管理。

  六、考官及工作人员的抽调

  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2名监督员、1名计时员、1名计分员、2名候考室管理员、1名引导员组成。

  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抽调工作人员担任引导员、候考室管理员、计分员和计时员。

  抽调工作人员负责录像、手机保管、资料收集和后勤工作。

  抽调市公安局干警负责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抽调市无线电管理处人员。负责考试期间考点无线电信号监测。

  抽调医护人员并配置急救车辆,负责考点医护工作。

  七、面试实施

  (一)考生报到抽签

  面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分别于6月9日、6月10日上午6:30前到亳州师专行政楼东侧场地集中报到,由引导员和候考室管理员组织考生按照分组牌的指示排队,收取通讯工具集中保管,监督员和候考室管理员对考生进行验证、录像。引导员抽签确定本组考生参加面试所在考场。引导员和候考室管理员进过安检门到达相应候考室。在候考室,由候考室管理员负责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

  (二)考官及工作人员抽签、分组

  6月9日、10日上午6:30前,考官和工作人员经过安检门在亳州师专多功能厅集中,分别抽签确定分组和面试考场。

  (三)考官及工作人员考前培训

  抽签后,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面试政策,规范面试程序,统一测评标准,明确纪律要求。培训结束后,由主考带领本组考官及工作人员到达相应考场。7:30-8:00,由主考带领本组考官熟悉题本,8:00开始面试。

  (四)面试实施的方式

  面试题本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满分100分。每天使用同一个题本,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开始后,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号和有关要求依次参加面试,面试后按要求及时离开考场考点。

  (五)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得分,填入评分表并签名。考官对考生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或者在50分以下的,要在评分表上写明评分依据。评分表中有成绩修改的,考官应在修改处签名。

  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六)面试成绩公布

  由计分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填入评分汇总表,签署姓名,再经考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交主考。待正在面试的考生答题结束后,引导员引导等分考生入场,主考审核签字后当场向考生宣布,然后考生在引导员带领下离开考场、考点。

  八、面试考官考核

  建立面试考官考核机制。 一是建立面试考官打分现场监督制度。对面试考官打分逐人进行即时登记分析,发现异常由现场监督员及时了解情况并报监督组妥善处理。 二是建立面试考官工作业绩档案制度,由面试考官本人填写《安徽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考官考核表》,记载其在本次面试工作中所承担的工作及完成工作情况。由主考官和监督员根据考官在本次面试中的工作情况及表现确定该考官的考核等次,作为面试考官考核的依据。考官在面试中违纪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面试考官、工作人员与面试考生有《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所列亲属关系,或因其它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违者取消考官资格,并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在培训时对需回避的考官进行调整。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原则,凡参加过社会上各类公务员考试考前培训辅导班组织、授课、管理等活动的人员,不得选调为考官及工作人员。

  (二)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体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考录办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佩戴统一证件,高度重视面试工作,按照《面试考官须知》和《面试工作人员须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工作期间,考官和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串场,不得相互打招呼、做小动作、相互传递信息。需要休息时,由监督员统一安排,统一行动。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违者视同作弊,考生取消成绩,考官和工作人员取消其资格。造成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考官要公平、公正。在打分时,要对考生一视同仁,不打关系分、人情分,一旦发现考官舞弊行为,主考官和监督员可以随时提出调换考官,并追究责任。

  (四)加强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面试过程的领导监督,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和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人人接受监督,人人都是监督员。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为不断提高考录工作水平,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在考场出口处设置征求意见箱,放置《亳州市2012年公务员面试征求意见表》,征求考生及社会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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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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