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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2011年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5 13:36:4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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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2011年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晋中市2011年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1年6月28日---7月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所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公安类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招录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1年6月28日          上午:报考晋中市直公安局职位的考生
  下午:报考晋中市直非公安类、灵石县职位的考生
  2011年6月29日          上午:报考榆次区、祁县、平遥县职位的考生
  下午:报考太谷县、介休市职位的考生
  2011年6月30日          上午:报考寿阳县、左权县职位的考生
  下午:报考和顺县、昔阳县职位的考生
  2011年7月1日            上午:报考榆社县职位的考生
  地点:晋中市人才市场(榆次区东顺城街10号)
  三、资格复审方式
  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招考简章》公布的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在复审地点由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需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包括户口薄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生源地考生户口现不在考录要求所在地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电脑打印的迁出证明原件)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3、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
  6、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需由有关部门出具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五、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354--2638479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354--2024455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晋中市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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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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