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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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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崇左市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式和原则

在报考崇左市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用人单位计划录用职位数,将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含照顾加分>合格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按招录单位申请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拟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各职位入围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地点:全市所有招考职位面试集中在崇左市城区内有关学校进行,全市设5个面试考点。

第1考点设在江州区江南一中,面试人员为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考生。

第2考点设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原南宁师专崇左校区),面试人员为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考生(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除外)。

第3考点设在江州区江南二小,面试人员为报考天等县、大新县各招考职位的考生(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除外)。

第4考点设在江州区江南一小,面试人员为报考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江州区各招考职位的考生(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除外)。

第5考点设在江州区江南四小,面试人员为报考扶绥县各招考职位的考生(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除外)。(详见具体通知)

三、面试资格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时间:2009年5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报考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考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在市人民检察院;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考生在市直各招考单位;报考各县(市、区)职位的考生详见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具体通知。

要求: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向招录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大学(大专)毕业证、学位证(属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验证。凡报考者提供的证件资料原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验证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提供上述资格验证资料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经资格验证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生须在5月23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四)面试不收考试费。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面试当天的午餐由面试组织单位统一配送,费用自理。

五、成绩公布

(一)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同时在崇左市人事考试网、广西崇左人才网和中国·崇左网上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依据笔试合格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联系电话:

崇左市委组织部: 0771-7969828 联系人:罗舟舟

崇左市人事局: 0771-7968353 联系人:陈仕兵

附件:

1、2009年崇左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各职位入围面试最低分数线.xls

2、2009年崇左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各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组织部 崇 左 市 人 事 局

2009年5月8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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