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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公务员时事:公积金提取难致套现乱象丛生

发表时间:2014/4/22 13:14: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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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公积金再次成为众矢之的。政府原本意图通过采取金融互助方式提高全民购房支付能力的住房保障基金,因各种限制使用门槛,被指已沦为“劫贫济富”的工具。

实践中,因此衍生出的种种乱象也日渐呈现。加上从缴纳之初就显示的不公平,以及公积金高结余高贬值的现状,许多民众都情不自禁地概叹:公积金,想说爱你不容易。

改革公积金制度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实践中,各地方政府也已作出了许多探索。但对于公积金制度的未来到底何去何从,学界仍存在不同的意见。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不起房,公积金就只能“沉睡”在银行里。有数据显示,房价处于高位的北上广,公积金的“沉睡率”在10%至15%之间

在银行里“沉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条例明确指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银行专户存储,其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对于很多人来说,存在银行那里的公积金并不是个小数目。

以北京的缴存比例来算,个人缴存12%,单位也缴存12%,这相当于个人工资的24%被作为长期的低息存款。以夫妻双方来计算,则意味着一个家庭有近四分之一的收入被闲置。

虽然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12项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其中包括购买房、大修房、租房、出境定居、离退休、重大疾病等,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不起房,公积金就只能“沉睡”在银行里。

以租房为例,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明确规定,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备齐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完税发票、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储蓄账号。其中,完税发票须由房主携身份证、房产证到地税部门申报、对出租房屋缴纳税款后方可获得。

“济富不济贫”

公开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2年,房价处于高位的北上广,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持续走高。2012年,北京、上海高达1800多亿元,广州880多亿元,三地公积金的“沉睡率”在10%至15%之间。

“缴费者得了病之后无法用自己的公积金作为救命钱,倘若有幸病死了,恭喜你,可以提取公积金买墓地,而且是一次性提取。”在今年广州两会期间,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一语惊人,道出住房公积金缴纳者“交钱容易提取难”的困境。

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公积金的设计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从而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但在现行制度安排下,住房公积金制度却陷入“济富不济贫”的怪圈。

“公积金套现已成为了一个地下产业链”,此前就有媒体报道称,中介帮忙造假、伪造资料,然后收提取人中介费。而套现的服务费,一般都在提取金额的10%,更高的甚至达25%。即便如此,套取公积金的人仍不在少数。套取公积金的案件在飙升。

地方在探索 法规在扯腿

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务中的一些弊端,积极探索创新;另一方面能够从立法层面上确认这些探索的法规迟迟出不来

住房公积金最近争议再起。

广州住房公积金新政近日征求意见,加上此前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在广州两会上炮轰住房公积金成“劫富济贫”工具的六宗罪,令住房公积金在实践中的弊端再次受到各方抨击。

与此相关的另一背景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改迟迟未按原定日程完成,两度“爽约”于住建部自己提出的时间计划。

这就导致了人们现在看到的现象: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务中的一些弊端,积极探索创新;另一方面能够从立法层面上确认这些探索的法规迟迟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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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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