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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曲靖市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4/1/24 14:24:59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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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曲靖市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报考人员:

  2011年云南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相关信息可从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专栏(http://gwyj.ynhrss.gov.cn)下载查看。根据《云南省2011年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11年曲靖市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定于7月19日-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其中,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19日-20日。确认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持证明材料原件分别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复审,具体地点是: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延长线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楼第一会议室,联系电话:0874-3227603。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0号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710室,联系电话:0874-3330843。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如已进行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除对违规报考人员予以处罚外,该岗位所缺面试人员可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岗位进行等额面试。递补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以及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若岗位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定于7月21日进行。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可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办法参照资格复审进行)。

  递补人员名单7月22日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曲靖珠江网(www.zjw.cn)、曲靖信息港(www.eqj.cn)公布,递补人员须于7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上述的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已与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身份是教师的需出具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司法岗位的,需提供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如有外语等方面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格复审确认表由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审核盖章后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各留存一份。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我市法检系统招录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曲靖市,只需满足一项即可。生源地指高考前学生户籍所在地。对于非曲靖市生源的报考人员,户口迁入时间以报名开始时间为界,即2011年3月21日前落户曲靖,且持有曲靖市《居民户口簿》的,符合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2、双学位问题

  持有双学士学位(这两个学士学位中可能有一个是注明“辅修”的学位)的考生,可以用其中任意学位对应的专业报考,但该专业名称必须在毕业证上有标注。

  3、基层工作经历问题

  (1)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视同为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务农经历和在境外的工作经历,均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毕业后的工作经验,在校就读期间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2011年毕业生,可按201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招录岗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

  (2)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时间,计算基数为“月”。例:2010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1年3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10年5月1日参加工作至2011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员,仅算工作了10个月,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例:A君,2005年12月-2006年2月在甲公司工作(算3个月);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在乙公司工作(算9个月);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在省级事业单位工作(算12个月),中间间断时间在家休养。

  只要A君能提供以上三个单位的基层工作时间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相加计算,即24个月,满足2年基层工作经历。

  (3)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表1)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月份起算。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凭服务证证明其工作经历,凭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工作时间,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对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而言,该劳动合同的起始月份应晚于毕业时间,早于毕业时间的工作时间属于社会实践,不计算为基层经历时间)。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凭营业执照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时间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凭各级劳动部门签章同意的《灵活就业登记表》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月份起算。

  4、其它相关规定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11年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专栏(http://gwyj.ynhrss.gov.cn)下载该公告及其所附的《报考指南》(含补充之一、之二、之三),查看其它相关规定。

  二、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7月30日-31日,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曲靖珠江网(www.zjw.cn)、曲靖信息港(www.eqj.cn)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以免遗漏重要通知。

  (二)面试方式

  司法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法庭控辩)方式面试;非司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的程序和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当日到确定的面试地点报到。

  2、应试人员将由引导员从报到地点顺序引入候考室。应试人员面试当天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经用人单位签章的资格复审确认表原件,由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并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按报考部门和职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等候面试过程中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3、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四)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面试时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工作制服。

  2、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报到。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报到地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后,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有关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5、应试人员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按照回避有关的规定,考生可向纪检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8、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9、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10、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2011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无论笔试成绩如何,均视其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考公告,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即:

  综合成绩=(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最终面试成绩)×0.5

  免笔试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加分/3)×0.5+最终面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用数等额对考生进行体检,具体集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相关公告。报考人员须空腹参检,体检前几天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除司法警察岗位的其他所有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司法警察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开展体检工作。针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特殊性,报考司法工作岗位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胎记和疤痕,无色盲、无斜视、无内斜视、无人工晶体眼、无口吃、无肢体缺陷等。

  体检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签章后的资格复审确认表原件。

  相关体检标准可从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专栏(http://gwyj.ynhrss.gov.cn)下载查询。

  体检结束后,将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

  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的岗位排名依次顺延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察各顺延一次)。

  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二○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请点击下载: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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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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