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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丽水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7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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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丽水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 丽水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数和要求
  委局机关工作人员3名。其中,网络工作人员1名,要求计算机类专业,有较强的网络管理实际操作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其他工作人员2名,要求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本次选调职位要求的条件外,同时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丽水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经济、法律、经侦、审计、财会、计算机、中文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工龄3年以上,有两个以上工作单位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调查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12月9日—11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市直单位的报考者到丽水市纪委干部室(市行政中心1417办公室)报名;县(市、区)的到所在地县(市、区)纪委办公室(干部室)报名。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携带《丽水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及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职位报名人数少于5人的,取消该次该职位的选调计划,并通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领取准考证。经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3年12月13日到市纪委干部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考试地点设在丽水市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网络工作岗位的考生,需参加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时间:12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前5名为面试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进行。考察结束后,由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量化分值加权合成最终成绩(考试总成绩占70%,考察量化分占30%);按1:1比例取各职位最终成绩的第一名,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职位成绩依次递补。
  (六)选调。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人选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绿谷廉政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干部室), 负责公开选调的具体工作。县(市、区)纪委协助做好县(市、区)、乡镇(街道)报考人员的通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统一汇总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上报市纪委干部室。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098621。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lishui.gov.cn/
  丽水绿谷廉政网网址:http://www.lsjw.gov.cn/
  点击进入:
  《丽水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丽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丽水市监察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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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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