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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静安区管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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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静安区管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十二五”期间全区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静安区推出部分领导职位进行竞争性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共12个)

  (一)党政群机关职位(共8个)

  1、上海市静安区监察局副局长1名;

  2、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社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1名;

  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4、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

  5、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局副局长1名;

  6、上海市静安区体育局副局长1名;

  7、共青团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1名;

  8、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1名。

  (二)区管企业职位(共4个)

  1、静安区管建设企业总经理1名;

  2、静安区管建设企业副总经理1名;

  3、静安区管商业企业副总经理2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当是本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本市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2、有胜任职位要求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6、具有上海市户籍。

  (二)任职资格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应当是副处级干部或在正科级岗位任满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应当是七级职员或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企业工作人员,一般应当是中层正职以上人员或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党政群机关职位1的,应是非中共党员干部;

  5、报考党政群机关职位7的,可以是副科级或相当副科级以上干部,且在副科级或相当副科级岗位任满一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党政群机关职位8的,需有归侨侨眷(含港澳同胞家属)身份;

  7、报考区管企业职位1的,应当是企业副职以上人员或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8、报考区管企业职位2的,应当是静安区党政群机关、区管企事业单位人员;

  9、特别优秀的干部,经单位党组织推荐,并经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

  (三)职位要求

  1、党政群机关职位

  (1)上海市静安区监察局副局长

  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强;熟悉监察工作相关业务和规章制度;作风严谨细致,处事公平公正,敢于坚持原则、攻坚克难,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政法、纪检或审计、财政工作经历者优先;需为非中共党员干部。

  (2)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社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思维活跃、能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实际问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街道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熟悉国有资产运作、监督管理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现代企业制度和运营模式;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财政、审计、法律实务经验或大中型国有企业管理岗位经历者优先。

  (4)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副局长

  熟悉审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审计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科学决策、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大局意识和法制观念较强;有造价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或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5)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局副局长

  熟悉文化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思路开阔,善于创新,对中心城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有独到的理解、思考和相关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从事过文化行政管理工作或熟悉文化行业者优先。

  (6)上海市静安区体育局副局长

  熟悉群众体育工作特点,对创新社会体育工作,加强社会体育工作力度方面有一定思考和对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有相关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体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7)共青团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

  1982年以后出生,具有竞争职位所要求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从事过团工作者优先。

  (8)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

  熟悉党对归侨侨眷的宣传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文字能力;能团结、动员归侨侨眷,切实履行侨联“群众工作,参政议政,海外联谊、维护侨益”四项职能。需有归侨侨眷(含港澳同胞家属)身份。

  2、区管企业职位

  (1)静安区管建设企业总经理

  熟悉现代企业制度和工程建设、动迁和旧区改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财务相关知识;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沟通协调和对外交流能力强,作风务实,开拓创新意识强;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静安区管建设企业副总经理

  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作风务实,有群众工作经验和能力,善于解决实际问题;对静安区情有一定了解。

  (3)静安区管商业企业副总经理

  熟悉现代企业制度和国内外相关经济法规和政策,熟悉国内外商业行业业态;商业国际品牌知识丰富;有较强的商业地产运营、财务管理、市场分析、项目策划、商务谈判等商业运营能力;有企业高级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三、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12年7月2日-2012年7月13日

  2、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及《个人实绩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工作证(或在职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如有获奖成果、专业技术职称、学位证书等,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彩照2张。

  《报名登记表》及《个人实绩报告(样张)》可从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或“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下载。报名者请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实绩报告》发送至电子邮箱:zzb@jingan.gov.cn,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其他材料和照片寄送至静安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者应确保申请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2012年7月27日前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自行从附件中下载打印准考证。

  4、其他事项

  以上岗位有关福利待遇、薪酬等事项,可致电静安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5、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789号815室

  静安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0

  咨询电话:22304139、62470890

  (周一至周五9:00—16:00)

  传 真:62470890

  电子邮箱:zzb@jingan.gov.cn

  联 系 人:雷 力、左 宁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12380。

静安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1:报名登记表(空白)
  附件2:个人实绩报告(样张)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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