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化工工程师免考条件
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或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报考条件解读之专业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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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类,是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其他类如林产化工等。相近专业包括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安全等。 |
报考条件解读之学历篇 |
学历,即曾在哪些学校肄业或毕业。国家承认学历在初等方面有小学、中等教育有初中、高中(中职、高职、技校等),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还有第二学位班、研究生班(研究生近几年已停招)。经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予以承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