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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2017/7/26 16:46: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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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规财函[2017]1147号

关于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决定制订《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8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同时也可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http://121.40.139.218∶8081/permitExtGT/outside/default.jsp)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吕晓君、童莉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103155

传真:(010)66103146

联系人:河北科技大学 杜昭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邮政编码:050018

电话:13832351139

电子邮箱:duzhao12@163.com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征求意见稿)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范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5.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6.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7.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8.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9.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0.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1.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12.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3.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4.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15.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6.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17.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8.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

19.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20.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1.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

22.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3.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24.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25.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26.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7.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8.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9.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30.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

31.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

32.中国中药协会

33.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34.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35.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38.石药集团有限公司

39.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40.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1.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2.河北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43.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4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6.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7.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8.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9.呼伦贝尔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50.江西济民可信集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


(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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