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知识点第三章第一节

发表时间:2018/10/9 8:56: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第三章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相关大气环境标准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知识点一: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建设项目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和规划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亦可参照使用。该导则于2008年12月31日发布,2009年4月1日实施。

知识点二:术语

(一)环境空气敏感区

指评价范围内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规定划分为一类功能区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功能区中的居民区、文化区等人群较集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以及对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敏感的区域。

(二)常规污染物(考点)

常规污染物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中所规定的二氧化硫(so2)、颗粒物(tsp、pm10)、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

(三)特征污染物

特征污染物指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除常规污染物以外的特有污染物。主要指项目实施后可能导致潜在污染或对周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影响的特有污染物。

(四)大气污染源分类

大气污染源按预测模式的模拟形式分为点源、面源、线源、体源四种类别。

点源:通过某种装置集中排放的固定点状源,如烟囱、集气筒等

面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低矮密集的方式自地面或近地面的高度排放污染物的源,如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储存堆、渣场等排放源。

线源:污染物呈线状排放或者由移动源构成线状排放的源,如城市道路的机动车排放源等。

体源:由源本身或附近建筑物的空气动力学作用使污染物呈一定体积向大气排放的源,如焦炉炉体、屋顶天窗等。

(五)大气污染物分类

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按存在形态分为颗粒物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其中粒径小于15 μm的污染物也可划为气态污染物。

(六)排气筒

排气筒指通过有组织形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各种类型的装置,包括烟囱、集气筒等。

(七)简单地形

距污染源中心点5 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低于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简单地形(图3-1)。在此范围内地形高度不超过排气筒基底高度时,可认为地形高度为0m。

(八)复杂地形

距污染源中心点5 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等于或超过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复杂地形。复杂地形中各参数见图3-2。

(九)推荐模式

推荐模式清单包括估算模式、进一步预测模式、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

(十)非正常排放

指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如点火开炉、设备检修、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情况下的排放。

(十一)长期气象条件

指达到一定时限及观测频次要求的气象条件。

一级评价项目的长期气象条件为:近五年内的至少连续三年的逐日、逐次气象条件;

二级评价项目的长期气象条件为:近三年内的至少连续一年的逐日、逐次气象条件。

(十二)复杂风场

指评价范围内存在局地风速、风向等因子不一致的风场。一般是由于地表的地理特征或土地利用不一致,形成局地风场或局地环流,如海边、山谷、城市等地带会形成海陆风、山谷风、城市热岛环流等。

(十三)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知识点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重点)

(一)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考点)

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分级。结合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其中pi定义为: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0i的选用:

①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②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

c0i的选用:

③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

④如已有地方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相应值。

⑤对某些上述标准中都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选用,但应作出说明,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表3-1 评价工作等级

(二)不同评价等级的预测要求

一、二级评价应选择导则推荐模式清单中的进一步预测模式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工作。三级评价可不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工作,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

(三)评价范围的确定(考点)

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确定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即以排放源为中心点,以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为半径的圆或2×d10%为边长的矩形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最远距离超过25km时,确定评价范围为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或边长50km矩形区域。

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5km。

对于以线源为主的城市道路等项目,评价范围可设定为线源中心两侧各200m的范围。

(四)环境空气敏感区的确定

调查评价范围内所有环境空气敏感区,在图中标注,并列表给出环境空气敏感区内主要保护对象的名称、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级别、与项目的相对距离、方位,以及受保护对象的范围和数量。

知识点四: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一)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

①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应调查分析项目的所有污染源(对于改、扩建项目应包括新、老污染源)、评价范围内与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其他在建项目、已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未建项目等污染源。如有区域替代方案,还应调查评价范围内所有的拟替代的污染源。

②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分析项目污染源。

(二)污染源调查与分析方法

对于新建项目可通过类比调查、物料衡算或设计资料确定;对于评价范围内在建和未建项目的污染源调查,可使用已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资料;对于现有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现状污染源调查,可利用已有的有效数据或进行实测;对于分期实施的工程项目,可利用前期工程最近5年内的验收监测资料、年度例行监测资料或进行实测。

(三) 污染源调查内容与调查清单(考点)

一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

(1)污染源排污概况调查

在满负荷排放下,按分厂或车间逐一统计各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对改、扩建项目应给出:现有工程排放量、扩建工程排放量,以及现有工程经改造后的污染物预测削减量,并按上述3个量计算最终排放量;对于毒性较大的污染物还应估计其非正常排放量;对于周期性排放的污染源,还应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取值为0-1,可按季节、月份、星期、日、小时。

(三)污染源调查内容与调查清单

二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参照一级评价项目执行,可适当从简。

三级评价项日可只调查污染源排污概况,并对估算模式中的污染源参数进行核实。

知识点五: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一)现状调查原则

现状调查资料来源分三种途径,可视不同评价等级对数据的要求结合进行:

①收集评价范围内及邻近评价范围的各例行空气质量监测点的近三年与项目有关的监测资料。

②收集近三年与项目有关的历史监测资料。

③进行现场监测。

(二)现有监测资料分析

对照各污染物有关的环境质量标准,分析其长期浓度(年均浓度、季均浓度、月均浓度)、短期浓度(日平均浓度、小时平均浓度)的达标情况。若监测结果出现超标,应分析其超标率、最大超标倍数以及超标原因。此外,还应分析评价范围内的污染水平和变化趋势。

(三)现状监测(考点)

(1)监测因子

凡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常规污染物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

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中有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或者有tj 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也应筛选为监测因子;

对于没有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且属于毒性较大的,则应按照实际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因子,同时应给出参考标准值和出处。

(2)监测制度

一级评价项目应进行二期(冬季、夏季)监测;

二级评价项目可取一期不利季节进行监测,必要时应作二期监测;

三级评价项目必要时可作一期监测。

每期监测时间,至少应取得有季节代表性的7天有效数据,采样时间应符合监测资料的统计要求。

(3)监测布点要求

监测点设置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结合地形复杂性、污染源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布局,综合考虑监测点设置数量。

一级评价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点位不少于10个;

二级评价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点位不少于6个。对于地形复杂、污染程度空间分布差异较大,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较多的区域,可酌情增加监测点数目。

三级评价项目,若评价范围内已有例行监测点位,或评价范围内有近3年的监测资料,且其监测数据有效性符合导则有关规定,并能满足项目评价要求的,可不再进行现状监测,否则,应设置2~4个监测点。若评价范围内没有其他污染源排放同种特征污染物的,可适当减少监测点位。

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在各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评价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城市道路项目,可不受上述监测点设置数目限制,根据道路布局和车流量状况,并结合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

(4)监测布点原则

监测点的布设应尽量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依项目评价等级和污染源布局的不同,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监测布点。

一级评价项目: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少在约0°、45°、90°、135°、180°、225°、270°、315°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在主导风向下风向距离中心点(或主要排放源)不同距离,加密布设1~3个监测点。

二级评价项目: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o ,至少在约0o、90o、180o、270o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主导风向下风向应加密布点。

三级评价项目:以监测期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o ,至少在约0o 、 180o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主导风向下风向应加密布点,也可根据局地地形祭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

城市道路评价项目:对于城市道路等线源项目,应在项目评价范围内,选取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监测点的布设还应结合敏感点的垂直空间分布进行设置。

(5)监测采样

环境空气监测中的采样点、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的要求,按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6)同步气象资料要求

应同步收集项目位置附近有代表性,且与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时间相对应的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

(7)监测结果统计分析

以列表的方式给出各监测点大气污染物的不同取值时间的浓度变化范围,计算并列表给出各取值时间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和超标率,并评价达标情况;

分析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日变化规律以及大气污染物浓度与地面风向、风速等气象因素及污染源排放的关系;分析重污染时间分布情况及其影响因素。

知识点六:气象观测资料调查与分析

(一)调查基本原则(考点)

气象观测资料的调查要求与项目的评价等级有关,还与评价范围内地形复杂程度、水平流场是否均匀一致、污染物排放是否连续稳定有关。常规气象观察资料包括常规地面气象观察资料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

对于各级评价项目,均应调查评价范围20年以上的主要气候统计资料。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还应调查逐日、逐次的常规气象观测资料及其他气象观测资料。

(二)调查要求(考点)

(1)对于一级评价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基本要求分两种情况:

①评价范围小于50 km条件下,须调查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并按选取的模式要求,调查必需的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

②评价范围大于50 km条件下,须调查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 地面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要求: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近5年内的至少连续三年的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如果地面气象观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50 km,并且地面站与评价范围的地理特征不一致,还需进行补充地面气象观测。

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调查要求: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高空气象探测站,近5年内的至少连续三年的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如果高空气象探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50 km,高空气象资料可采用中尺度气象模式模拟的50 km内的格点气象资料。

(2)对于二级评价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基本要求同一级评价项目。对应的气象观测资料年限要求为近3年内的至少连续一年的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和高空气象探测资料。

(四)补充地面气象观测

如果地面气象观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50 km,并且地面站与评价范围的地理特征不一致,还需要进行补充地面气象观测。在评价范围内设立补充地面气象观测站,站点设置应符合相关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要求。

一级评价的补充观测应进行为期一年的连续观测;二级评价的补充观测可选择有代表性的季节进行连续观测,观测期限应在2个月以上。补充地面气象观测数据可作为当地长期气象条件参与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五)常规气象资料分析内容

(1)温度

(2)风速

(3)风向、风频

(4)主导风向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知识点七: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重点)

(一)预测因子

预测因子应根据评价因子而定,选取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作为预测因子。

(二)预测范围

预测范围应覆盖评价范围,同时还应考虑污染源的排放高度、评价范围的主导风向、地形和周围环境敏感区的位置等进行适当调整。计算污染源对评价范围的影响时,一般取东西向为x坐标轴、南北向为y坐标轴,项目位于预测范围的中心区域。

(三)计算点(考点)

计算点可分三类:环境空气敏感区、预测范围内的网格点以及区域最大地面浓度点。应选择所有的环境空气敏感区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作为计算点。

(四)污染源计算清单

点源、面源、体源和线源源强计算清单内容参见大气污染源调查内容与调查清单。

(五)气象条件

计算小时平均浓度需采用长期气象条件,进行逐时或逐次计算。选择污染最严重的(针对所有计算点)小时气象条件和对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影响最大的若干个小时气象条件(可视对各环境空气敏感区的影响程度而定)作为典型小时气象条件。

计算日平均浓度需采用长期气象条件,进行逐日平均计算。选择污染最严重的(针对所有计算点)日气象条件和对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影响最大的若干个日气象条件(可视对各环境空气敏感区的影响程度而定)作为典型日气象条件。

(六)地形数据

在非平坦的评价范围内,地形的起伏对污染物的传输、扩散会有一定的影响。

对于复杂地形下的污染物扩散模拟需要输入地形数据。

地形数据的来源应予以说明,地形数据的精度应结合评价范围及预测网格点的设置进行合理选择。

(七)确定预测内容和设定预测情景(考点)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内容依据评价工作等级和项目的特点而定。

(1) 一级评价项目预测内容

①全年逐时或逐次小时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处的地面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

②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处的地面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日平均浓度。

③长期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处的地面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年平均浓度。

④非正常排放情况,全年逐时或逐次小时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

⑤对于施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并且施工期排放的污染物影响较大,还应预测施工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

二级评价项目预测内容为一级评价项目预测内容中的①、②、③、④项内容。三级评价项目可不进行上述预测。

(2)预测情景组合

根据预测内容设定,一般考虑五个方面的内容:污染源类别、排放方案、预测因子、气象条件、计算点。

常规预测情景组合见表3-15。

(八)预测模式

推荐模式清单包括估算模式、进一步预测模式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各预测模式适用范围及选择要求见表3-16。

(十)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考点)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环境空气敏感区的环境影响分析,应考虑其预测值和同点位处的现状背景值的最大值的叠加影响:对最大地面浓度点的环境影响分析可考虑预测值和所有现状背景值的平均值的叠加影响。

(2)叠加现状背景值,分析项目建成后最终的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即新增污染源预测值十现状监测值一削减污染源计算值(如果有)一被取代污染源计算值(如果有)=项目建成后最终的环境影响。若评价范围内还有其他在建项目、已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建项目,也应考虑其建成后对评价范围的共同影响。

(3)分析典型小时气象条件下,项目对环境空气敏感区和评价范围的最大环境影响,分析是否超标、超标程度、超标位置,分析小时浓度超标概率和最大持续发生时间,并绘制评价范围内出现区域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时所对应的浓度等值线分布图。

(4)分析典型日气象条件下,项目对环境空气敏感区和评价范围的最大环境影响,分析是否超标、超标程度、超标位置,分析日平均浓度超标概率和最大持续发生时间,并绘制评价范围内出现区域日平均浓度最大值时所对应的浓度等值线分布图。

(5)分析长期气象条件下,项目对环境空气敏感区和评价范围的环境影响,分析是否超标、超标程度、超标范围及位置,并绘制预测范围内的浓度等值线分布图。

(6)分析评价不同排放方案对环境的影响,即从项目的选址、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污染控制措施等方面评价排放方案的优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如果有)提出解决方案。

(7)对解决方案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并给出最终的推荐方案。

知识点八: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一)确定方法(考点)

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当无组织源排放多种污染物时,应分别计算,并按计算结果的最大值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对于属于同一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的无组织排放源,应合并作为单一面源计算并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参数选择(考点)

采用的评价标准应遵循评价等级计算要求中的相关规定。有场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应首先满足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如预测结果在场界监控点处(以标准规定为准)出现超标,应要求削减排放源强。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污染物排放源强应采用削减达标后的源强。

知识点九: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提出结论与建议。

(1)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

(3)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落实情况。

(6)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知识点十:导则推荐模式清单

(一)估算模式

估算模式是一种单源预测模式,对于小于1小时的短期非正常排放,可采用估算模式进行预测。估算模式适用于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的确定。

(二)进一步预测模式

进一步预测模式包括aermod、adms和calpuff。

(三)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是基于估算模式开发的计算模式,此模式主要用于确定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编辑推荐:

轻松备考:2019年环境评价师考试技巧

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真题及答案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环评工程师

        [智学班]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校方服务

        1280起

        了解课程

        286人正在学习

      • 环评工程师

        [轻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校方服务

        980起

        了解课程

        10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