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发表时间:2015/10/23 14:29:5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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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护师考试简介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在教学、综合 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初级护师职业定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逐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对卫生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同时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医疗卫生服务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护理人才的数量、质量和结构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提出的目标:“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总量,实现护士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到2007年,全国的三级医院的编制护士应达到护士的配备标准。到2010年,全国85%的二级医院的编制护士应达到护士的配备标准。”

教育部、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召开的“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新闻发布会称,我国护理人力资源短缺明显,远远不能满足人们健康保健的需要,今后将加大护士的培养,预期到2015年,我国的医护比达到1:1。每年需要培养各层次护士15万人。 #54yjs.cn

护理人才紧缺,男护士更是供不应求。全国各类医院尤其是综合性大医院都需要男护士。他们认为男护士身体素质好,动手能力强,在急诊科、手术室、ICU病房等岗位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服务患者。

初级护师专业职责

一、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四、协助护士长拟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五、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六、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制定学习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并担任讲课,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七、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生临床实习。

八、协助护士长制定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九、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初级护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6年初级护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根据往年报名时间预计,2016年初级护师报名时间预计为2016年1月份开始。关注中大网校初级护师考试网报名栏目,本站会第一时间更新初级护师报名动态资讯

初级护师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参考当地初级护师考试考务文件)

报名办法

报名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初级护师考试时间

初级护师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预计2016初级护师考试时间为:5月14-15、21-22日。

考试科目
科目类别 考核内容 科目类别 考核内容
基础知识 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 专业知识 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护理问题、护理措施
相关专业知识 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辅助检查、治疗要点 专业实践能力 护理学基础的有关理论与
初级护师考试成绩查询

护理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成绩管理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护理学(初级士,专业代码003)以外的其他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注:2010年度护理学初级(士)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初级护师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在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护师考试证书管理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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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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