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报考指南 | |||||
考试介绍 | 报考条件 | 免考条件 | 报名时间 | 专业级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题型 | 成绩查询 | 合格标准 | 成绩管理 | 证书领取 |
考试简介 | |||||||||
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是进入房地产经纪活动关键岗位和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基本条件。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理工作。 | |||||||||
报名时间 | |||||||||
2018年开始,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由原来的一年一次考试改为一年两次考试。 2019年上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19年2月份启动。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19年8月份启动。 考生在规定报名期间内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www.agents.org.cn)“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简称考试服务平台)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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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 |||||||||
(一)考试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与规范; 2.秉承诚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3.恪守职业道德。 (三)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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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条件 | |||||||||
一、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相应级别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名人员,可申请免试1个相应考试科目。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原《<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要求,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1个科目的考试; 3.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高级经济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1个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3个科目的考试。 二、其他有关规定 同时满足上述多个免试条件的,最多只能选择申请免试1个考试科目。 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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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 |||||||||
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新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须在表上粘贴与上传照片同底的证件照2张,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试部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只须携带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按属地原则直接现场缴费;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由资格审查部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样并签名盖章。 | |||||||||
考试时间 | |||||||||
2018年开始,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由原来的一年一次考试改为一年两次考试. 根据人社厅发〔2018〕142号通知,2019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间为上半年:2019年4月20/21号,下半年:2019年10月26、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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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共4个,分别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 | |||||||||
考试题型 | |||||||||
所有的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共4个,分别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考试范围为《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所确定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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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 | |||||||||
最新房产经纪人考试大纲未变动,点击查看考试大纲 | |||||||||
查询时间 | |||||||||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发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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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管理 | |||||||||
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办法。 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的考试;但是,符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参加3个考试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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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 |||||||||
房地产经纪人合格标准公布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 |||||||||
证书管理 | |||||||||
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将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相应级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领取资格证书通知发布后,请考试合格人员前往报名所在地的试点城市考试实施机构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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