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知识点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知识点二、行政复议的特征:
①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②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③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④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人启动的。
知识点三、行政复议基本制度
1、一级复议制度。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2、书面复议制度。
3、依法复议不调解制度。
4、复议不停止执行制度。即具体行政行为不因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而停止执行。
(5)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被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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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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