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20年1月8日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规[2020]1号)的通知,通知明确表明,经济师考试专业调整为10个专业,成绩改为2年滚动管理,高级经济师实行全国统考。新规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同时废止。
下面,小编整理了新旧规定内容,我们对比看一下新政改革后经济师考试制度有哪些变化:
类别 | 旧制度 | 新制度 | 详细内容 |
---|---|---|---|
考试级别 | 从1993年1月在经济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 | 国家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 |
考试科目 |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 |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 | |
考试专业 | 共15个专业。包含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民航)、运输经济(铁路)、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 共10个专业。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 |
报考条件 |
初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 初级经济师报考条件: | |
成绩管理 | 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
合格标准 | 各科总分的60%,即各科84分。 |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仍是各科总分的60%,即各科84分。 | |
证书颁发及效用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 |
继续教育规定 | 无 | 经济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 |
证书注册及登记 | 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 暂无说明 | |
职业资格对应 | 无 |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 |
职称认定 | 无 | 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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